参加资格及课程要求
参加2023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现已截止申请。有关2024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的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根据《中医药条例》第61条的规定,符合以下资格的人士可参加中医执业资格试:
已圆满地完成中医组认可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或中医组认可与该课程相当的课程;或
已循中医注册的过渡性安排成为表列中医,并已获中医组通知须透过参加及通过中医执业资格试而获取注册资格的表列中医。
《中医药条例》第61条第1(a)款有以下对考试申请者的规定,「该人令中医组信纳在他申请时,他已圆满地完成中医组认可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或与该课程相当的课程」。中医组的政策为上述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必须首先符合以下的基本要求,包括:
任何课程如部分或全部利用遥距模式授课(例如函授、网上授课或以自学考试模式进行等等),并不符合中医组规定的基本要求,不会获接纳为认可课程。
除上述基本要求外,中医组在审核非本地院校的非认可课程毕业生的考试申请时,中医组将按收到毕业生申请时的具体情况就每一个申请作出独立审核。中医组会以本地三所认可院校(即考生手册附表一院校编号001-003)的中医执业训练本科学位课程(包括但不限于其科目、年期、学时、中医毕业实习安排等等)作为参照标准,以决定是否接纳有关申请。
有关参加2023年中医执业资格试的内容、申请资格、认可课程的要求、举办中医组认可课程的院校名单、考试范围和形式及申请程序等详情,请参阅《2023年中医执业资格试考生手册》。